員工關係

嚴格遵守各地法令規範工時制度,兼顧業務需求與員工權益,透過優化考勤系統與出勤查詢工具,促進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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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關係

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工作時間

員工工作時間的管理,務必完全恪守各營業據點當地法令規範,對工時及員工權益的各項規範,絶不踰越,例如欣銓總部及全智子公司遵循勞基法的「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有三十分鐘休息」、「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延長工作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等規定。

因應業務需求而有超時工作必要時,必需在主管與員工雙方同意下安排。為提升員工考勤記錄查詢的及時性及完整性,考勤系統持續優化及自動化。因應員工及主管對出勤記錄彈性化查詢的需求,設計了多樣化的出勤報表,提升員工及主管查詢的方便度。

尊重人權

依循國際人權標準與在地法規,落實公平聘僱、申訴機制與多元溝通,建構無歧視、零容忍的友善職場環境。

員工福利

薪酬福利

遵守各據點當地勞動法令對薪資之規範。定期評估人才市場薪資行情、產業薪酬水平等相關指標、檢視公司營運績效,每年第一季依據每位員工之前一年貢獻、績效表現、擔負責任等要素,進行績效考核及薪資調整,確保公司人才在各地區人才市場中維持具高度競爭力的薪資政策。欣銓科技薪酬福利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依績效及目標貢獻度給予獎勵。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政治、婚姻狀況…等任何禁止歧視項目均不列入考量。

退休福利

欣銓總部及全智依退休新制按月提撥6% 退休金到員工個人帳戶;總部每月依含有舊制年資員工之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每年精算恰當的提撥率,確保提存的退休金帳戶對員工退休有充足的保障。員工與管理代表組成的退休金監督委員會每季共同檢核退休金專戶及研議退休相關事宜。全智子公司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已累積足以全數支應勞工退休準備金。

員工符合勞動基準法之退休資格,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舊制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舊制服務年資(以下簡稱年資)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 之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新制退休金於符合請領資格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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